日期:2021-09-01
前言
2021年7月22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发布。《意见》是中央对中部地区出台的又一重要指导文件,是新时代背景下中部崛起战略的全面升级,总共包括8个部分共25条内容,明确了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、重点方向和保障政策。
图片来源摄图网
政策背景
1、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,促进东、中、西、东北部平衡发展,要求中部地区开创崛起新局面
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提出,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,推进西部大开发、东北全面振兴、中部地区崛起、东部率先发展;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,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。中部地区位于我国内陆腹地,具有承东启西、连南通北的区位优势,交通网络发达、人力和科教资源丰富、产业门类齐全,在全国区域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枢纽作用和支撑地位。同时,中部地区还是全国内需增长极具潜力的区域,在当前构建“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”的新发展格局中,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。《意见》正是中央顺应新时代新要求,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而出台的指导文件,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部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,在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图 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中部地区产业发展
图1 国家“十四五”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示意图
资料来源: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,国新研究院整理。
2、中部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提升至21.9%,“三基地、一枢纽”地位更加巩固,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差距
在国家战略和政策的支持下,中部地区经济总量占比进一步提高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六省,国土面积103万平方公里,占全国国土面积11%。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,中部地区人口为3.6亿人,占全国人口25.8%。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万亿元,占全国的比重由2006年的18.6%上升到21.9%。
同时,中部地区在全国“三基地、一枢纽”的地位日益巩固,粮食生产基地、能源原材料基地、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、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全国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,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位于全国前列。但是,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差距,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400元,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5%、东部地区的65%左右;产业结构仍然“偏重”,二产占比较高,高科技企业占比和创新研发投入较低,亟需提升经济发展质量。
表1 2020年全国四大区域经济数据对比
资料来源:2020年统计公报,国新研究院整理。
3、中部崛起战略不断升级,以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
2006-2021年期间,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,国家针对中部地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,中部崛起战略不断升级,国家对中部地区的定位和要求越来越高。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稳步推进,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。例如,科技创新领域形成了武汉光谷、合肥创新中心、郑洛自创区、长株潭自创区等创新高地和科技集群,并发挥了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。中部地区的发展经历了“基础性建设—经济总量提升—转变发展方式—系统性建设—高质量发展”五个阶段,区域发展重点由“三基地、一枢纽”转变为“一中心、四区”,未来将以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表2 2006-2021年中部地区政策要点对比
资料来源:国务院官网,国新研究院整理。
政策解读
1、明确发展目标,2025年中部地区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,2035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、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
《意见》提出了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分阶段目标,到2025年中部地区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,综合实力、内生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;到2035年中部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,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。同时,《意见》还提出了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比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具体量化指标,作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指引的重要标准。
表3 2025-2035年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分阶段目标
资料来源:国务院官网,国新研究院整理。
2、提出重点方向,围绕先进制造业、城乡协调发展等5大领域,推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19项具体措施
《意见》围绕“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,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,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,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,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”等5大领域,推出了19项具体措施,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。其中,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是中部地区发展的重中之重,《意见》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,重点打造产业集群(基地)、产业园区、创新孵化平台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。此外,城市群、都市圈、中心城市、特色小镇、新型基础设施等也是中部地区未来发展重点方向。
表4 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(部分)
资料来源:国务院官网,国新研究院整理。
3、政策保障落实,进一步加强对中部地区重点项目在土地、人才、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
《意见》从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保障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落实。土地方面,提出对重要改革开放平台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倾斜,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、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。人才方面,实行双向挂职、短期工作、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,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到中部地区就业创业。资金方面,增加省级政府地方政府债券分配额度,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,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支持。同时,由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统筹指导,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等中部六省落实主体责任,确保国家对中部地区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
图2 中部地区城市群和都市圈分布
资料来源:国务院官网,国新研究院整理。
政策启示
中部地区作为我国构建“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”新发展格局的中心枢纽区域,正处于发展阶段转换的关键时期。当前,在中部地区“高质量发展”政策的引领下,长江经济带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政策的红利也将加速释放,中部地区将迎来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期。建议重点关注中部地区省市针对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、创新孵化、城市群和都市圈等方面的支持政策,以及郑州、武汉、长沙、合肥、南昌等重点城市在工业互联网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发展动向。
文|雷玉茜,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